2019年1月3日晚,陕西省武功县胡某(女)在家辅导儿子郭某做作业,因郭某不专心遭到胡某殴打,致其头部几处受伤。1月4日凌晨郭某发生呕吐,胡某将其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尸检鉴定,郭某系生前遭受钝性外力多次击打头部,造成蛛网膜下腔出血后呕吐,因误吸引起呼吸道阻塞窒息死亡。
另查,胡某与郭某系亲生母子关系;案发时,胡某正处于怀孕期。
2019年8月,武功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胡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对很多家长来说
辅导孩子作业无异于一场灾难
再大的耐心
也会被瞬间的火苗点燃
轻则粗口、重则动手
本案虽然极端
但无疑为所有家长敲响一次警钟
01 胡某为什么不是故意犯罪?
胡某最终被法院判处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和过失是对行为人案发时主观心态的判断。本案中,胡某系郭某亲生母亲,从一般人的判断而言,胡某殴打郭某是出于管教、督促目的,不会具有伤害其健康甚至生命的故意,因此结果的发生是胡某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这在刑法上属于过失犯罪。
02 胡某为什么被判缓刑?
被宣告缓刑,意味着胡某不需要被收监执行刑期,但应依法进行社区矫正。
法院综合考虑了胡某的犯罪起因、动机、手段等因素,胡某系初犯、偶犯,归案后认罪悔罪,且在案件审理时处于哺乳期,符合刑法关于判处缓刑的规定,故作出本案判决。
03 父母可以打孩子吗?
如何教育孩子,这是一个复杂问题,我们仅从法律角度分析。
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须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禁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按照《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于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
父母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的,视情节轻重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东北有句顺口溜
小树不修不直溜,人不修理梗赳赳
打骂孩子或许有用
但它给孩子带来的潜在长久伤害更大
很多家长嘴里喊着
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殊不知
父母自身的眼光、境界、层次
才是孩子的起跑线
点滴积累,汇聚法治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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