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知识 娱乐 论唐代官员的过失处罚

论唐代官员的过失处罚

俗话说,没有规则就没有规则。 无论是运转良好的现代社会,还是各方面制度缺失的古代社会,社会运行的规律——法律——都是必不可少的。 唐朝作为我国古代各方面发展突出的朝代,在法制建设上,尤其是在官员的管理上,可以说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呈现出不同阶段的发展。 和改变。

论唐代官员的过失处罚

打开UC浏览器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众所周知,官员对于任何朝代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的意志,所以当官员失职时,朝廷往往会严惩他们,以求惩戒。 约束。 那么,对于唐朝来说,它是如何惩罚官员失职的呢? 这种刑罚在唐朝漫长的演变过程中产生了怎样的变化和进步?

一、唐朝对官员过失的刑罚

唐朝是一个法制比较完善的朝代,因此也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官员渎职处罚措施。 当然,作为一种惩罚形式,唐法在作出规定之前,首先要明确官员失职的定义,即明确官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的行为。 . 可以认为是疏忽。

关于这个问题,唐代法律给出了比较明确的定义,规定当官员不履行职责、故意不作为、客观上没有正确履行职责时,虽然主观表达了自己的意思,但有时应视为 疏忽大意,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论唐代官员的过失处罚

打开UC浏览器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在古代,官员无疑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那就是向朝廷推荐人才,评价和评价一些官员的功绩,决定官员的升迁和升迁。

唐朝虽然将科举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但官员的“贡试”也少不了。 这个过程对于唐代吸收和挖掘人才非常重要。 对“进贡”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一旦官员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私心,推荐了一些没用的人,或者抹杀了一些应该推荐给法庭的人,那么他们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在科举结束后,由人事部选拔任用这些中层候选人,如果他们有私心,有违背客观事实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也将受到一定的刑事处罚。

论唐代官员的过失处罚

打开UC浏览器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在唐代的一些史料中,有很多官员因这些过错而受到惩罚的例子,因为对于一个朝代来说,只有保证官员的素质,国家的方方面面才能顺利运转。 进一步稳定规则。

因此,对于官员在选拔和考核过程中的失职,唐朝经常做出严厉的处罚,而且这些处罚大多是刑罚。 降级等行政处罚。 唐朝除了严格规定官员在选拔和评价官员过程中的行为外,还将官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国家规定的任务视为官员失职。

《唐律》中明确记载,官员逾期不上任,每晚十点,逾期十日不上任,则 罪名增加一级,最高可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论唐代官员的过失处罚

打开UC浏览器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可见,唐朝将官员逾期不上任视为失职,并制定了严格的规定。 对于今天的人来说,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毕竟要遵守国家规定的时限,连老百姓都得遵守,更别说朝廷官员了。 但对于古代官员来说,由于交通不便,信息交流极其缓慢,很多突发情况都可能导致延误,所以这种规定显然不是那么“人道”

当然,除了耽误上任外,其他方面的耽误公务也是一种很严重的官员失职。 例如,《唐法》曾规定,征税的官员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将受到鞭笞甚至监禁的处罚。 及时完成法庭文件的上传和发布,还要接受一定的刑事处罚。

这些事情的拖延,确实是官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所以唐朝为了督促官员按时遵守国家的规定,保证工作秩序,实施了一系列的刑事处罚。

论唐代官员的过失处罚

打开UC浏览器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当然,这些失职不能算是“过失”,而应该称之为“过失”,因此刑罚显得过于严厉。 唐朝进入后期,显然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很多官员失职的处罚都变成了经济处罚。

二、唐朝对官员失职的惩罚

如果对唐代的官制有一定的了解和总体把握,不难看出,在惩治官员时,往往是以刑罚为基础,行政处罚为辅,或许在 发展的过程。 唐朝认为这种刑罚过于严厉,所以在唐中后期,统治者对制度作了一定的改变,弱化了刑罚的比例,增加了很多经济处罚的相关规定。

例如,唐玄宗时期,赡养就成了一种非常普遍的惩罚官员犯罪的方式。 元和年间,担任寿命令的大人鲁坦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当时人们没有足够的时间织布,无法按时完成纳税, 陆潭为百姓请求延期回河南银府,被拒绝。

论唐代官员的过失处罚

打开UC浏览器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陆潭并没有太在意这件事,吩咐众人不要理会,按照自己的节奏完成任务。 因为在他眼里,即使他没有完成工作,那也只是“罚款”,而他只要支付一些罚款,问题就可以解决。

除了鲁坦之外,还有很多大臣因为玩忽职守而被处以罚款,并缴纳罚款以承担错误的后果。 所以有人不禁会想,官员们一共能拿到多少薪水呢? 失误太多,月薪还不够扣罚款吗?

对于这个问题,唐朝当然会考虑得更充分,提前制定相应的措施。 唐初,官员的收入虽然包括薪水,但不仅仅是薪水。 事实上,这只是官员收入的一小部分。 玄宗时期,朝廷对薪金的支付方式作了一些改变。 改,开元年,规定月薪制,收官吏的收入,使他们的收入大部分变成了工资。

论唐代官员的过失处罚

打开UC浏览器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在此前提下,处罚制度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官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出现过错,如超出官员任用期限、选拔不当等,法院将对其处以罚款,金额视情节轻重确定。 错误,但最多不超过两个赛季。

三、总结

从一开始,它主要以刑事处罚为主。 后来,大部分失职被处以罚款。 可以说,唐代对官员渎职的处罚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那么这种变化意味着什么呢? 换言之,这种变化是否反映了唐代法律制度制定的一些灵活性? 答案是肯定的。

官员在履行公务的过程中确实无法做到尽善尽美,很容易出现一些处理不当或疏忽大意的行为。 如果法院将这些行为认定为刑事犯罪,对其进行一系列刑事处罚,那么很容易混淆犯罪与非犯罪的界限,将行政过失纳入刑事犯罪的范围,造成司法混乱 .

论唐代官员的过失处罚

打开UC浏览器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到了晚唐发展时期,统治者显然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通过改变条例,将行政与犯罪分开,将刑罚作为惩治官员失职的主要手段。 合理惩处干部错误,解决干部不犯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确保干部有过错受到惩戒,做到不忘初心,不犯错 又犯错了。

当然,没有一个系统是完美的。 尽管唐朝为解决行政与犯罪混淆的弊端而做出改变,但刑罚制度仍存在一定的缺陷和诸多不完善之处。 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是罚款标准不明确,使得罚款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主观标准,显得非常随意,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公平性。

论唐代官员的过失处罚

打开UC浏览器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刑罚制度虽然存在一定的缺陷,但作为一个整体,仍然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 它不仅促进了唐代官制的发展,也给后世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法制建设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参考

1.《资治通鉴》

2.《老唐书》

3.《新唐书》

欢迎评论 点个 关注在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