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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取超5万登记暂缓

也许有人还在牢骚满腹,也许有人还在一筹莫展,也许有人在思想上都做好了准备,去适应银行存取现金新的规定,超过5万需要登记来源或用途,并绞尽脑汁思考如何应对银行的询问,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一新规却突然暂缓实施了!是不是很惊喜很意外?


2月21日晚,央行官网信息显示,针对1月19日发布的“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再次联合发布公告,原定于3月1日施行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相关业务按照原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已经实锤了,即使3月1日到来,超过5万现金存取的新规,并不会施行,只要带上银行卡身份证,该预约的预约,该存的存,该取的取,银行“桂圆”不会也不该“刨根问底”了。


该“办法”为何引发如此热议,颁布和宣布暂缓均冲上热搜?因为它涉及到面太广了。


该“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从3月1日起,各家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对凡是单笔存取现金超过5万,或等值外币1万美元以上的自然人客户,都需要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和用途,言下之意,如果客户不配合,无论存取现金,银行均可拒绝办理。


该办法的出台,第一感觉一般都会认为会给客户带来不便,我的钱为什么不能我做主?不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吗?如果用途合法但又难以启齿又该怎么办?再比如,如果是代理他人取款不知道用途,是不是无法取款呢?等等。毫无疑问,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是如果一味强调监管“层层加码”,而忽视老百姓的金融服务便利性,是不是有些欠妥呢?


更深一层,其实该大额现金管理新规出台,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也是一大考验,尽职履则,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和用途,能否对“反洗钱”工作起到实质性作用?


在银行现金业务处理流程中,按照新规规定,柜面工作人员要了解并登记来源或用途,但仅仅停留在口头上。


首先,规定并未要求客户提供资金来源或用途的相关证明材料,所以所谓的“了解和登记”,也就存在随便说说而已的可能,这个谁不会啊?因此,资金的来源和用途仍然存在模糊不清的可能,换句话说,问了也相当于白问。


其次,来源或用途无法及时核实调查。如果是一笔贷款,银行有权过问资金的用途,因为有《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的赋权,而客户资金的存取,银行也要调查来源或用途,至今好像没有任何法律赋权吧?


再说了,在农村地区和中老年客户群体中,每天现金业务量还是比较大的,要想认真履职,仅凭银行的人力物力也是难以应对的。


第三,在了解资金来源或用途过程中,也难免会发生“不愉快”,假如发生纠纷,很可能造成窗口堵塞,继而影响到其他客户业务的办理,银行的服务效率也会大打折扣。


本次新规出台仅一个月左右,突然宣布暂缓施行,监管部门给出理由是技术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高层人士介绍,有中小银行反馈,针对办法的实施,金融机构还需要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以及信息系统等等,说明监管部门也在认真听取金融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当然也听到了老百姓的声音,值得赞许。


因此,在这暂缓过程中,有关部门一定会听取各方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优化细则,在监管和便民之间找到一个科学而合理的契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