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知识 娱乐 教育部是否允许收取课后服务费?课后服务包含哪些?

教育部是否允许收取课后服务费?课后服务包含哪些?

教育部是否允许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而知。只是所谓课后服务费是经过学校家长协商自愿结合,经当地政府批准才执行的措施。是“周瑜打黄盖,两厢情愿,且由当地政府认可”的事。

既然教育已进入市场经济,这样的提问就没有意义了。

课后服务包含哪些,只是市场行为中买卖双方的事,愿意就成交,不愿意一拍两散,似乎与任何人无关。

为什么只要与中小学教育有关的事情,只要一与“钱”字沾边,就必须寻根问底,而对市场经济中每天存在的万千交易,从不有人问个根苗?

窃以为除非将教育拽出市场,方才具备这样讨论的意义。

提出此问题的人肯定不是教育系统的人。凡是教育系统的人都知道教育部的这一规定。

教育部规定的本意是财政买单,但现实却变成了家长买单。

2017年,教育部专门就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发了文件,文件称,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随后,教育部要求课后服务应当遵循几个原则:

1,自愿原则。即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取决于家长的自愿,学校不得强制“一刀切”。不参加学生的家长,按原放学时间接孩子回家。

2,安全原则。在课后服务期间,老师负责学生安全,如学生受到伤害,老师有过错,学校将承担赔偿责任。

3,不上新课原则。课后服务的主要内容是,老师组织学生完成作业或课外阅读,为学生答疑解惑,组织学生开展课外兴趣活动等。如果上新课,就违背了前述的自愿原则。

4,适当收费原则。课后服务是延时服务,也就是有偿服务,其收取标准由各地制定。我们省好像是每生每月140元至200元,我们市统一的标准是150元,接近于最低标准,如果掐头去尾,一学期4个月,参加课后服务需支付600元。

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家长本不想参加,但碍于老师的情面,“不得不”参加;有的家长面子上是自愿参加,但内心又对几百元念念不舍;有的家长是在老师的“启发”下勉强参加……这些都被家长称为“被自愿”,颇有微词。

课后服务是一个新鲜事物,也有一个探索和规范的过程。

教育部允许收取课后服务费!见下图。

课后服务主要为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

课后服务是为学生课后活动提供的服务,由政府经费补贴、学校酌情收费、教师获取适当劳酬的课后服务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

为什么不允许收费?教师在工作之余额外付出难道就不值钱吗?老师也是上有老下有小,也有家庭照顾,如果家长不愿意出钱,那就放学后让孩子直接回家,本来课后服务也是自愿的。如果去补习班参加课后延时,这些家长交费交的快的,而且没有怨言,为什么学校收费你就有意见了呢?

有付出有回报,劳动就应有报酬,合情合理,不愿付款就不要上,停办所有课后服务

我认为不合理,如果放学了除了住校生其他外宿生应该都回去的,除非学校要求留下。

我们在为教育免费不懈的再努力,反对任何人任何明目变相增加家长的生活负担???⛓

课后服务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伸,主要解决中小学生课后托管和综合素质培养两大问题。在“双减”背景下,打造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是提升学校育人质量、减少校外培训行为、增强家校社合力的重要举措。

一、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合理制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在相应的文件中明确提出:支持中小学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工作,采取服务型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经费,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根据《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中小学向在校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按照授权,由各设区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制定。

二、课后服务包括的具体项目有:

1.写作业。首先,学校可以安排学生在课后服务时写一些课程作业。

2.自主阅读。其次,学生可以在课后服务自主地阅读书籍。

3.观影。再次,学校也可以组织学生观看适宜的影片。

4.参加兴趣小组。学生也可以选择参加书法、演讲等兴趣小组。

5.娱乐游戏。此外,学生也可以在老师的监护下开展一些娱乐游戏。

除了这些项目外,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爱好等自行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艺术以及科普活动等。总之课后服务包含有各种不同的具体项目,学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昨天刚看见的,兰州市的收费标准是,四个市区一小时2元,其他区1.5元,目前还没接到学校的收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