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知识 娱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YCLC(ZB)-2022-0521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3.1招标内容为山东省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分16个标段,标段一与其他标段兼投不兼中,标段二至标段十六可兼投兼中。具体标段划分及入围企业数量如下:

  标段号

  标段名称

  入围企业数量

  标段一

  山东省全省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根据投标企业数量,入围不超过6家。

  标段二

  济南(含莱芜)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每标段入围不超过2家。

  标段三

  烟台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四

  潍坊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五

  济宁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六

  德州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七

  临沂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八

  聊城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九

  菏泽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十

  淄博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十一

  枣庄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十二

  威海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十三

  东营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十四

  日照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十五

  滨州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十六

  泰安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3.2委托期限:委托期一年,到期双方无争议可自动顺延一年。具体服务内容及期限等以合同签订为准。

  3.3催收方式:根据委外账户特点合理运用催收方式,包括电话催收、普通信函催收、律师函催收、上门催收、诉讼催收等。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4.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1.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1.5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2.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2.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2.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4.2.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4.2.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2.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3投标人业绩或资质等特殊要求:

  4.3.1投标人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不接受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具备委外清收业务展业资格。

  4.3.2投标人具有委外催收业务实务经验,展业时间3年以上,标段一投标人要求与省级及以上商业银行有2年以上相关业务合作经历(应提供相应合作协议,该合作协议为记载合作主体名称及有效签章的首页、尾页、盖章页复印件,一旦发现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投标资格);

  4.3.3投标人在山东省辖区内设立公司总部或分公司,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有效控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4.3.4投标人应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专业人员从事信用卡或个贷催收业务(应提供与企业名称一致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4.3.5投标企业信誉良好,员工素质优秀。企业在近3年内没有法院不良记录、银行征信不良记录、税务部门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无各类不良记录;从业人员熟悉法律知识并具备相应的职业操守、职业能力、催收技巧和催收实务经验;并提供未涉案书面证明;

  4.3.6投标人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完整的公司人员组织架构,具有专职的行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法律顾问(法务人员)质量稽核人员以及客户服务人员;具有科学的作业流程和规范;具有良好持续的人员招聘和培训机制;具有有效及时地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具有严格的计算机控管制度;具有严格的保密守则机制。

  4.3.7本项目否决事项。与本行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不得参与投标:

  (1)本行股东;

  (2)与本行同受某一企业直接、间接控制的;

  (3)与本行内部人员及其近亲属有关联关系的;

  (4)可对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

  (5)与本行贷款业务存在担保等关联关系的。

  5.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2年06月22日至2022年06月28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下述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业绩合同案例;

  (4)专业人员从业证书;

  (5)企业良好信誉证明材料;

  (6)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

  (7)不存在关联关系说明函;

  (8)税务信息表(加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10)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需填写、打印、授权代表签字、扫描,同报名材料一起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通过。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06月29日12时(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4日08:30分至2022年7月14日09: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邮寄或递交地址:济南市---,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