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知识 娱乐 见面9天闪婚一年后离婚,男子要求退20万彩礼,法院判了

见面9天闪婚一年后离婚,男子要求退20万彩礼,法院判了

阿强32岁了,还没有对象,家里各种花式催婚。2020年11月底,经媒婆介绍认识了适婚年纪的阿珍。阿珍从媒婆处了解到,阿强开了一家奶茶店,为人憨厚老实。虽然目前还没有房子,但很快就能在省城买房。2020年12月底,两人见面后感情迅速升温,见面9天后闪婚,阿强到处借钱给了20万元彩礼。

婚后两人矛盾激化,2022年3月,阿强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返还20万彩礼及“三金”。近日浙江杭州淳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见面9天闪婚,婚后出现矛盾双方都觉得被对方欺骗

阿珍与阿强在媒婆的撮合下互加微信,素未谋面的他们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两家也开始商讨婚嫁事宜。

2020年12月,俩人第一次见面,阿强对阿珍关怀备至。阿珍过生日阿强非常用心,不仅当天凌晨通过微信发了888元和9999元的红包,还给阿珍办了一个生日派对,并邀请阿珍的朋友一起庆祝,阿珍很是感动。第二天,阿强父亲便转账给阿珍父亲20万元作为彩礼,阿强和阿珍一起选购“三金”,之后,两人便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阿珍说,这是距离他们第一次见面的第九天。

婚后不久,阿珍觉得阿强和其家人欺骗了自己。她发现,媒婆提到的阿强经营的奶茶店早已倒闭,而阿强迟迟不去找工作,终于找了份工作,却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婚后小两口住在阿强父亲租的房子里,相处中,阿珍与阿强一家人的矛盾也越来越多。2021年6月,阿珍便索性搬出了与阿强家人一起住的出租屋单独生活。

阿强数次联系阿珍挽回未果。想到婚前给付大额彩礼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加上阿珍总提离婚,阿强及其家人觉得阿珍是在骗婚。在与阿珍及其父亲协商未果后,2022年3月,阿强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返还20万彩礼及“三金”。

阿珍也有自己的委屈,在提交的答辩状中细数了婚后与阿强相处产生的种种矛盾。阿珍觉得婚后的阿强没有婚前用心,婚前承诺的婚后买房买车,也迟迟没有兑现。她表示自己同意离婚,“三金”这些物件也同意返还。但多次强调20万彩礼是阿强家主动提出给的,自己家从来没有提过要求。两人婚后也共同生活了半年多,因此只愿意返还彩礼2万元。

婚姻缺乏感情基础,彩礼是借来的

在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发现,20万的彩礼是阿强父亲从亲友处借来以及贷款来的,家中早已债台高筑,而阿强有先天性的耳朵和四肢障碍,独立生活能力确实有些欠缺。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彩礼数额较高,双方也没有生育子女,承办法官经过多次的背对背、面对面调解及耐心的释法明理,最终两人达成协议:阿珍与阿强离婚,阿珍返还彩礼11万及“三金”。阿珍当庭履行完毕。

尽管社会思想观念越来越包容开放,但闪婚、闪离给双方和家庭带来的纠纷和伤害依然是不可忽视的。彩礼作为一种婚嫁风俗广泛存在着。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彩礼数额虽变得越来越高,但对婚姻的约束力却在降低。古语有云:“嫁女择佳婿,毋索重聘”。选择伴侣时,应以感情、品德为先。互敬互爱,才是婚姻长久稳固的基石。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潇湘晨报综合淳安县人民法院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