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知识 娱乐 在信用社要求贷款20万,说批了25万,先扣了一半利息5万,还本金20万可以吗?

在信用社要求贷款20万,说批了25万,先扣了一半利息5万,还本金20万可以吗?

感谢诚邀,我在银行工作多年,下面我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这种方式是不合理的。

首先,银行没有砍头息这种操作方式,如果是贷款20万,批复的额度就是20万,不会又25万。签订的合同就是20万,不会是25万。

其次,如果是批了25万,先扣5万做利息,那你利息成本有多大呢?一年就是20%,两年就是10%,这还只是砍头息部分,还没算平常利息。

最后,信用社成本高大家都知道,但是不至于高到这么离谱,据我所知,信用社的成本不会高于一分(年化12%)。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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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这是信用社?不是黑社会?在金融领域工作多年,我来告诉你他们都犯了那些法。但是即使违法,你也要偿还本金及合理的利息。

1、砍头息

首先什么是“砍头息”,是指出借人在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是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所以说,此行为是公然违反《合同法》的规定,是违法行为

2、高利贷

批贷25万,扣除了5万利息,是利息的一般,利息合计10万元,那么本金25万,实际到手20万,还需要付5万的利息,如果是一年期的借款,一次性还本付息,则利息高达25%;如果是等额本金还款则实际利息高达43.35%,已经高出了高利贷的认定标准了(是否超出36%)。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基于以上两点,该信用社已经涉嫌违法了。

那么你的问题,是不是可以只还本金呢?答案否定的。

虽然该信用社“砍头息”和“高利贷”的做法涉嫌违法,但是并不代表你只需要偿还本金。

你需要偿还本金+合理的利息(24%的利息);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本人就是沿海城市某个信用社的一员,这次说的长一些。首先,这个砍头息,绝对是不正常,也是不合规,不合法的,应该是贷款客户经理私人操作行为。

以下言论不存在地域歧视,人生攻击,仅是就事论事1.就跟国家分东部,中部,西部发展一样,从我进信用社系统所接收的培训及自身所接触到的外部信息来说,金融系统也分东部,中部,西部。东部沿海的信用社(金融机构)相对最为正规,且因竞争压力大,利率反而因市场化而比较低,在我这个县来说,也就(工农中建,邮储)最低,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股份制银行在内,信用社的利息最低(微信,支付宝其实给绝大部分人的利率都很高,目前我单位有一款贷款产品,额度最高5万,一般贷出去也基本都是5,要求相当低,真的低,当然征信要白的,因为我们前期自己做了很多幕后工作,基本你来了,就马上能贷,若没达到我们要求,我们告诉怎么做后,PS:绝对每个人公开告诉,且我们还做广告的。基本第二天都能达到,立马贷款5万,利率只有千分之五,你想想支付宝,微信是多少,不黑他们,且我们的绝大部分贷款产品,都可以用手机银行操作,随借随还,合同期限内循环使用。我认为,每个单位,每个集体,总有一两个害群之马,这个就另当别论,绝大多数都是兢兢业业,不会给来办业务的人设置障碍,不会想着捞好处,真的是为客户着想,不能一棍子打死。

其实现在大家想贷款,额度不大的话,我真的建议先去当地信用社问一下,很快很方便,利率也低。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的,首推。

你首先要明白一个道理 , 你申请的贷款是20万 ,信用社却给你带了25万 ,实际你到手 只有20万 ,你应该按你贷款的20万去付给信用社的利息 。关于那5万块钱的走向 ,(我怀疑是业务员的回扣 )。如果当时你申请贷款时,业务员有这个要求,你答应了那你实际还款 将来就要还信用社25万和承担25万的利息 。如果你没有答应给你贷款业务员的条件 。现在你也可以向银行监督审查保监会部门反映这个问题 。由银保监会调查处理 。银行说办贷款业务没有提前购回利息了 。现在看你还银行贷款时必须要按25万去还。

一,标题不对,不是要求代款,而是向信用社申请货款。因为向银行贷款,只有申请一说,没有要求之说。你没有权力要求信用社给你贷款。所以,你只有“申请”向信用社贷款权利,没有要求的权力。
二,贷款20万,批25万不对。信用社凭什么多批给你5万元?如果真的是这样,信用社这么做,令人无法理解。
三,批25万,扣利息5万,利率高达25%,这比高利贷高许多,信用社作为国家银行,这种行为是违反《银行法》金融法律规定的,银行凭什么这样做,有无法律依据?哪有钱都没有使用,就先扣利息的。这恐怕银行史上都没有的事。
四,还本金20万,这个不行。因为银行说5万只扣了你一半的利息。而且贷款本金是25万。

我本人目前就在农商行工作,也就是以前的信用社,这种行为是严重的违规违纪,也严重地侵害了广大贷款客户的利益,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啊,谨防上当受骗。

砍头息对于银行来说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

这种收取砍头息的行为对于银行和信用社来说,是严重的违规行为,是银保监局和人民银行严厉禁止打击的行为,早就禁止信用社这样做了。因为这种利息前置的行为侵害了贷款客户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很容易引发腐败行为和操作风险。贷款25万,实际到手20万,另外的5万不是被信用社收取了,而是被信贷员和客户经理收走了。

这种行为加重了贷款客户的负担,主要针对的是广大普通的农民

这种明目张胆地收入砍头息的行为,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广大农户贷款之中,贷款25万,被信贷员拿走5万,到手只有20万,而贷款的农户要交还的是25万贷款本金的利息,这种行为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基层信用社的信贷员之所以敢这么做主要是利用了农民不懂政策的漏洞,广大的农户在贷款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你们多余的钱是被信贷员拿走了,不是被信用社拿走了,信用社的领导一般也不知道这些事情。

遇到这种情况大家可以向信用社举报,也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不能纵容

作为一个在农商行工作的人,我建议大家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地到信用社举报或者向当地的银保监局和人民银行反映这些情况,不能白白地上当受骗,加大我们自己的负担。如果信用社查清楚是信贷员违规收取的砍头息,是会严厉处分这些人的,在信用社内部也是明令信贷员收取手续费、抽成或者砍头息的。

几点建议

俗话说货比三家,如果我们在一个信用社网点贷款遇到这种情况,那么我们贷款也不能着急,可以去其他网点或者其他银行去看看,不能信用社信贷员说什么我们就听什么。更不要为了贷款不惜向信贷员支付高额的手续费,从而加重我们的经济负担,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反而会助长腐败和违规操作的风险。

1、申请20万,批了25万,这是违反合同法的。因为任何合同的签订之前都须有要约与承诺的过程,你的申请是要约,批贷款是承诺,要约与承诺不符,不能签订借款合同,否则借款人与贷款人以后产生矛盾时可对抗贷款人,即法律中的抗辩。

2、不说第一点,贷25万,杀头息扣5万,是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

3、避开法律不谈,从本是本,息是息来说,你得还25万的本。如果从法律角度看,你如果认可审批的25万元贷款的,可要求向信用社提出要求将5万退到你的账上,否则向银监投诉,如果你不认可审批的25万,只要20万够了,要求他们调整好,但不管如何,杀头息是不得操作的。

去信用社申请贷款20万,回复审批25万,然后扣了一半利息5万,之后划回剩余贷款本金20万。这种贷款方式那是肯定是不对的,而且是涉嫌严重违规的。其中违规点还很多,借款人完全可以向当地的银保监局进行投诉和举报,要求对方纠正其违规行为。

为什么说这是多项违规呢?德先生给大家分析一下,然后未来大家再去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就知道应该如何保护自己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了。

1.金融机构不得超出申请人的贷款范围而进行审批。借款人只申请贷款20万,那么金融机构不可能最终审批25万,最多审批20万或者比20万还少的贷款金额。即使借款人拿一个亿的抵押物去申请20万借款,也不能审批25万,这是我国金融贷款审批的基本要求。信用社的这种做法是完全违规的。

2.金融机构不得预扣利息。关于这一点,监管部门已经三令五申的进行了强调和整顿规范。预扣利息的做法,在民间叫做砍头息。金融机构不能做砍头息,只能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或者一次性归还本金或利息,除了这两种方式之外,任何的提前还利息的方式都属于违规做法。

3.有可能涉嫌贷款利率偏高。25万贷款一半利息为5万,那么所有的利息总成本就是10万。如果是一年期贷款,那利率不就是40%,如果是两年期贷款,那利率不就是20%,如果是三年期贷款,那利率不就是13.3%。一般信用社除了政策性贷款之外,其他的贷款期限都会控制在三年之内,所以即使是三年期贷款,年化利率13.3%,也涉嫌比较高。这也违反了监管部门对于贷款利息的相关规定。

那么这有可能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贷款,造就了这样的违规事情呢?很有可能在申请贷款之中出现了两种监管部门不允许的违规行为:

1.有可能出现了一个第三方机构在其中赚取利润。借款人直接向信用社借款,有时候申请无门。那时就会出现一个第三方机构,愿意进行牵线搭桥收取费用。有可能新设贷款25万,这个机构要求预先扣除5万的服务费用。

2.信用社自己在其中搭车收费。在客户申请贷款时,巧立名目收取了5万元,但是为了迷惑客户,就提出这是预扣的利息。

这两种违规行为就可以将客户的利率其实实际降低了,但是又实现了他们盈利的目的。但是不论如何,这都是违规行为,可以向当地银保监局进行举报,维护金融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这种所谓的银行贷款一看就是非正规贷款,漏洞百出,简直就是套路,别以为赚到了,说不定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谨慎为好。

与正规银行贷款相比,这种贷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与银行贷款审批规则严重不符。一般情况下,当借款人提出申请时,作为贷款银行只会根据借款人申请额度进行调查审查,通过综合信用等级评分后,最后审批授信额度,而这个额度最多也不会超过申请额度。而题主描述中,申请了20万,却批了20万,那么这笔贷款肯定不是来自于银行(信用社)。

二是提前收息违反监管规定。贷款还未到手,就先扣一半利息5万,这叫“砍头息”,一般常见于网贷和民间借贷中,而银监部门早就三令五申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前收利息,违者重罚。因此,再次证明该笔贷款不是来至于正规银行。

三是利息高的离谱,已经踩踏司法红线。在银行贷款中,生产经营类贷款最长期限为一年(信用社对个人一般没有长期贷款),而一半利息就是5万,也就是说一年利息就是10万,按照本金25万计算,折合年成利率就是40%。而按照两高关于民间借贷利率最新司法解释,最高利率不得超过当期LPR的4倍,否则无效。11月20日,央行公布的一年期LPR为3.85%,以4倍计算也就是15.4%。换句话说,即使信用社资金成本再高,贷款利率最高也不得超过15.4%,否则就是违规放贷。因此,利率达到40%的贷款一定不是正规的银行贷款。

既然不是正规银行贷款,那么还可以贷吗?答案是最好远离,以免惹火烧身。

因为从该笔贷款特征分析,它只会有两种可能:

一是中介,套路就太深了。提前收的5万明说是利息,实际就是它们的“好处费”,而另一半才是真正的利息,当然是你来付,然后再还本金20万。说起来很中听,但你总的息费支出还是10万,即使按照本金20万计算,年利率仍然高达50%,你赚了吗?

第二种可能就是虽然来自银行,但并非真正银行贷款,而是工作人员“体外循环”,以个人名义高息揽存放贷,从中谋取私利。当然,因为你还未真正拿到钱,只是说说而已,所以一定没有看见合同,就不明真相。它的套路在于,在拿钱之前会签一份合同,但不是银行正规合同,而是一份假合同,或者与他人(出借人)签订民间合同。5万的“好处费”先收入囊中,然后本金和利息你来背,高达50%的利率真的没有必要,有多少行业利润率能够达到50%?

作为一个金融行业从业人员,我谈谈我个人的看法,你说的这个要求贷款20万,批了25先扣了一半的利息5万给你20万,我们可以做一个计算,5万是一半,那么总利息是10万,我们按照三年期的贷款期限本金20万计算,年华利率在16.66%左右。如果是合同额25万,那么计算下来就是年华13.33%左右。这样一对比我们就看出来问题了,无论哪种情况银行贷款没有这么高的利率,所以说这种情况是不可取的。

另外我们来说说风险问题,批了25万让你还20万这种情况也是不存在的,银行不会违规这样操作,合同也不可能这样起草。如果说是中介费那么显然这个费用也已经高出天际了(相当于20%的中介费)。银行都是制式合同,这种情况不会出现的,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说这种操作也是违规的,银行从业者也不会这样干。

所以说这种操作不可取。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