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知识 娱乐 解除收养关系后,养父母能否向养子女索要生活费?

解除收养关系后,养父母能否向养子女索要生活费?

看情况。生活的确困难的话是可以的。

通常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关系即行消失,养子女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因此,一般来讲养父母是不能向养子女索要赡养费的。

但是,根据《收养法》第30条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对缺乏生活来源又没有劳动能力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也就是说,如果养父母生活的确困难,可以申请主张养子女对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扶助。

只不过,这种扶助与一般意义上的赡养义务不同,它不是法定义务,更倾向于道德义务。

即,养子女不必主动承担扶助,跟法律上讲的“告诉才处理”差不多,只有当养父母提起民事诉讼以后,法庭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来决定原养子女是否应给予原养父母以扶助。

一般情况下,这种诉求法庭是会支持的,但即使判决原养子女应予适当扶助,金额也比法定赡养义务更少。

此外,除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养父母也可以主张原养子女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关键在于“适当”,金额上肯定比法定赡养义务要少。若原养父母想完全把赡养义务推给原养子女,因收养关系已解除,这种诉求也是不可能被支持的。

养父母与收养子(或女)解除收养关系后,已不再有任何关系。人家理你是情份,不理是本份,不用再用道德绑架于年轻一代的思想和道德。如果被收养子(或女)为报答你的抚养抚育之情,是不会与你解除收养的关系的。

就凭你说,解除收养关系后,还想要拿钱,证明你这人,人品不是一般坏。

养多久?为何解除?对养有没有虐待?你觉得养欠你吗?昧着良心出来说话,本来被人领养的孩子就可怜,你不要一味索取,举头三尺有神明,善恶到头终有报,中国法律是道理加人性化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享受的,既然解除收养关系,就不应该想着靠养子赡养,领着低保过吧!

不知此网友怎么想的?即然解除收养关系后,就如同路上行人了,请问你能在路上求人要生活费吗?解除关系也就两不欠了,就不要找二皮脸了,会自找无趣。

解除了收养关系,养父母如果丧失了劳动力,养子女还是要给老人一定的生活费!

具体情况得具体分析,详情还是需要请教专业律师。不过,已经解除了关系了,再要是不是不好了?!以前干啥了?!

养父母与收养子(或女)解除收养关系后,已不再有任何关系。人家理你是情份,不理是本份,不用再用道德绑架于年轻一代的思想和道德。如果被收养子(或女)为报答你的抚养抚育之情,是不会与你解除收养的关系的。

已经解除收养关系了,不能向养子女要生活费。

你都解除了收养关系,可能给你养老吗?给你生活费吗?如果你不解除,那么还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