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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安之处即故乡

2003年9月10日,这天你告诉我你要离开,我从天台等了你13个小时零5分钟,你没有来,在拨打完你最后一个电话未通后,我选择了离开。

我叫陈伟,三十岁,在这个城市没有任何依靠,自从中专毕业以后就来到了这个城市打拼,幻想着能在这个城市能有一砖片瓦,然而所有一切的打拼都不过是廉价靠劳动力的榨取,初来乍到的我选择了销售这个行业,每天起早贪黑的忙碌着,从一名籍籍无名的销售员做到了业务主管,虽然我依然即在潮湿阴冷的地下室,满是北漂或外来务工人,但我还是很知足,虽然每天都是清水煮面条,这也依然能让我幻想成山珍海味,每当躺在木板床上,看着墙上贴着的青春可人的林心如海报,我总是在幻想,以后我的女朋友一定如她一样漂亮。

每天我都小心翼翼的擦干皮鞋,叠好一身规整的西装,这可是我在西市场花了大价钱买的,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嘛。这个社会人都是看外表,虚的很。


我从小是跟着奶奶长起来的,但实际上她是我的姥姥,因为我的父亲是“倒插门”,所以我跟着我母亲的姓,姓陈。从小在我的印象里,父亲在家里从来没有地位,在村里也抬不起头,在农村,尤其是看不起倒插门,因为那是别人的家里,你一个大男人吃人家的,住人家的,受了委屈只能自己默默承受。住人家的房子还真不如在自己家好,在自己家你肯定会底气特别足,在别人那只能低三下四,根本就毫无出头之日。

虽然“爷爷”、“奶奶”都对父亲很好,但家里的大舅、二舅却经常挤兑父亲,所以从小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打铁还需自身硬,家里大大小小的活儿,我都能干,上完学,就帮着奶奶收菜,捡柴火、拉风箱、拾鸡蛋、挑水••••••这些我都能干。为的就是给爹争口气,母亲在家是强势的,从来说一不二,家里的一分一毫都逃不过母亲的法眼,也正是因为这,我们得日子还算过得去,年幼的弟弟妹妹都没有挨过饿。


小时候,家里的鸡蛋、新鲜菜是舍不得吃的,奶奶总是拿到集上卖,这时候小小的我就和奶奶唱双簧,桥头桥尾的售卖,我故意把价格太高,人家就去抢着买奶奶那边,等奶奶那边买的差不多了,我再降下价来,这样,我们兄妹几人的学费就可以攒起来了。

这些年,每当我一个人时,经常陪着我就是念儿,念儿是后街老屋三婶子家的闺女,我们算不得亲戚,她家是外来户,靠着他爹石匠手艺在俺们村立了户,但她家三个闺女,奶奶说她家是个“绝户”,绝户是个啥,那时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念儿打小愿意跟着我,一起爬草垛,一起下河摸鱼,一起从三婶家拿杆子打枣、粘知了。她在家排行老二,上有姐下有妹,算不得沾光,饿的精瘦,只是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儿挺招人疼的,我母亲和三婶常常拿我们开玩笑,说大了,把念儿说给你当媳妇儿。我愣头愣脑的回他们,“俺才不要呢,要媳妇多麻烦”但现在看来,念儿还是挺不错的。


随着时光流逝,我和念儿都长大了,从穿着开裆裤的娃娃都已长成了俊秀的少男少女,暗涌浮动的情愫随之也慢慢映入心底,但我也得走出村子了,随之而来的念儿也被家人催促的嫁做人妇,没有再联系,唯一一次见她,还是八月十五她回娘家,胡同口,我们面面相觑,竟无语以对,最后只说了句“你好吗”“嗯”就被她娘喊回了家。


从那以后,我彻底的离开了家乡,到了我人生地不熟的大城市,摸爬滚打吃尽人世间苦楚,求爷爷告奶奶总算有了出头之日,眼见我的业绩越来越好,我的爱情也迎来了春天,程叶一个肯陪我吃苦耐劳的女子,任劳任怨,无怨无悔,然而,好景不长,都市的纸醉金迷令人眩晕,灯红酒绿让人陶醉,当叶子从服务员升职为包房主管时,她也开始慢慢离开了我的视野,而今天就是我在拨打最后一个电话无果的情况下,我选了离开。从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天台,做了最后的道别,祭奠我死去的爱情。


想想这些年的奋斗竟还是不能换回一砖半瓦,多年来的辛苦还是惘然,连女朋友都留不下,人都说“三十而立”,对我而言太难了,身在老家的父母年事已高,弟弟妹妹都已成家,而我还在漂着,在家人一再催促下,辞去了工作,拿着所存不多的储蓄,买好了回家的车票。

就像毛姆在《刀锋》里说的:“我认为我们把理想放错了地方,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

漂泊本身不是目的,它是一个人完善自我的过程。

当你在漂泊中认清自己,那时你定会知道哪里才是自己的心安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