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人民网北京东城区领导留言板反映:一位6岁女童因为在行人便道跳绳,遭旁边的男车主呵斥谩骂,并称“自己的车停在行人便道上是街道批准的,登记过,其他人不得靠近”。
全文如下: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路口东南角行人便道上
一方:一妇女带一名6岁女童
另一方:男子(车主),停在行人便道上。
事发起因:
6岁女童在行人便道跳绳,一男子从东皇城根南街2号冲出来呵斥孩子去其他地方跳绳,不要碰到他的汽车,女童母亲回复孩子没有碰到车,男子吓孩子说如果碰到我的车,你就完了。并承认女童没有碰到他的车,但依旧谩骂,驱逐女童,并扬言,他的车停在行人便道上是街道批的,并且登记了,所以其他人不得靠近。态度极其蛮横,我想问问,是那位给男子批复了行人便道作为私人停车地?
对此,东华门街道东厂社区工作人员回应:东单大队交警出警,东华门派出所出警,对该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东单大队让该车主驶离现场,东华门街道城建科交通秩序工作人员证实没有批准该车主在此处的停车位。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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