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知识 娱乐 电视台回应谭谈交通全网下架「未向个人索赔千万」,真实性存疑

电视台回应谭谈交通全网下架「未向个人索赔千万」,真实性存疑

这事儿可以往下挖很多层。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成都电视台不一定完全不占理。

就连谭Sir自己也说,版权是存在争议的,是可以谈的。

现在市面上流传的也只有一份版权服务策划方案,上面有游术的章,没有电视台的章。

结果这个公告一出,算是把成都电视台拱在台前了,但是要注意,成都电视台并不是真的幕后大Boss。

这个声明给人留下的印象,往好听了说是「此地无银」(版权来自《龙图耳录》),往难听了说是「令人发指」(版权来自《庄子·盗跖》)。

既然言之凿凿(版权来自《阅微草堂笔记》)的说自己拥有版权,咱们且不论这观点最后法院接受不接受,就假设电视台说的是对的。

那这言之凿凿之下,就暴露了一个逻辑漏洞,为什么成都电视台要背这么大一个锅?

策划方案里面的两个分成比例,「在版权维权所得上,是35%归成都市广播电视台,65%归成都游术;在版权授权使用上,40%归成都市广播电视台,60%归成都游术」。

一看,都是游术文化占大头,这就衍生出一个问题:

游术文化,何德何能?

谭谈交通的所谓维权,属于投入成本很低但是一旦成功就大赚的模式,这么好的机会,这么大的经济利益,有没有进过公开透明的招标呢?

游术文化一个人的社保都没有缴纳,注册地址还是个服装店,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个空壳公司。

空壳公司能吃下这个好的单子,过程里面有没有什么猫腻呢,这是值得深思的地方(版权声明,借鉴胡锡进的风格)。

这样说好了,我虽然很喜欢谭Sir,但是如果有天成都电视台找到我,说你去维权,我肯定是乐意的,这一单做好了我就财富自由了,我要什么脸啊。

但是我配么?咱们普通人配么?咱们知道成都电视台的门朝哪边开的么?

更进一步说,成都电视台作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把这么一个具有高价值商誉的IP著作权交给了一家野鸡公司,还制定了那么有利于对方的分成模式,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呢?

你看,电视台也是都是吃过见过的,你可以说他们坏,但是不能说他们蠢。

为什么要把这么有争议的问题推到台前,就硬要给一个明显自己可以控制的游术文化背书呢?

眼见情况不对劲,空格公司的作用就是用完即扔,这时候说个游术文化没有获得自己授权,仅仅是给自己提供了一份方案,就可以先把风头给压过去,这才是正常操作嘛。

所以这个问题咱们可以看的更深入一点。

游术文化是个空壳公司,空壳公司的特点是用来保护背后具体的人的。

那同样的,成都市电视台也是个想象共同体,里面2200员工呢,你说里面的记者、编辑、主播、文秘、导演、美术设计、舞美指导,都上下齐心的要给谭Sir颜色看么?都能通过这波骚操作捞到钱么?

肯定也不是。

最后做决策的,就那么几个人而已。

而如果获利,咱们也都别装外宾,大头也就是那几个人拿走了而已。

纸面上成都电视台和游术文化是46分账,私底下游术公司到底的实际控制人是谁,有什么样千丝万缕的联系,具体是怎么分账的,咱们不知道也不敢瞎猜,只是各种不合理(比如那个明显不利于成都电视台的分成比例)终归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你看,成都电视台,在这波纠纷里面仿佛是和谭Sir站在对立面的,其实电视台也变成一个空壳公司了,属于替人办事的替人挡枪的。

别看律所发的声明上写着受是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委托,不可能是2200个人一起挤到律所去了,其实就是那么几个人做的授意。

但是走的,确实成都电视台的名义。

这时候从成本-风险-收益的角度,和汹涌的民意硬扛,反而成为了那几个人的理性选择。

律所的费用,走的都是公账,自己不掏钱。

成都电视台最多被骂一下,毕竟是事业单位,又不可能破产,这些人的位子也不会因为这事儿就有变动,甚至还可能变成「主动探索自媒体行业管理之道,有效维护国有资本利益」的表彰大会。

而收益,万一成功了,大大的。

从这个角度看,过程里面,游术和成都电视台,都成工具了。

难怪是个人都想有个编制,实在是进可攻退可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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